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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措施明确时限压实责任 深入推进公路建设领域拖欠问题治理

时间:2017-12-18来源: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为深入贯彻落实126日区党委常委会议关于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安排部署以及125日姜杰常务副主席主持召开的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专题会议精神。1216日,交通运输厅召开解决公路建设领域“双拖欠”问题专题会,研究解决全区公路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作问题。在家厅领导、厅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以及各地(市)交通运输局、厅属各单位、各项目代建业主、涉访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解决拖欠会议 011.JPG

会议传达学习了近期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交通运输部等部委对于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安排部署及有关文件精神,通报了2017年全区公路建设领域“双清欠”工作情况,“双清欠”仍然比较突出的35家施工企业针对各自问题逐一表态发言。永吉厅长代表交通运输厅提出了工作要求。一是要认清形势,把握重点,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条块结合”的办法对公路建设领域拖欠问题进行深入排查和妥善化解。三是严格要求,明确时限。各代建单位和涉访施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及交通运输厅的工作要求于1230日前将所有拖欠问题彻底解决。四是严肃追责,联合惩戒。“双清欠”问题逾期未得到彻底解决的,负有监管责任的业主、代建单位有关负责人按失职、渎职处理;涉访的施工企业按有关规定,将信用等级降到D级、限制投标活动并报送有关主管部门,同时追究其违约责任。涉访施工企业在拖欠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前,停止工程计量拨款和禁止其参与新项目投标。各地(市)交通运输局要与交通运输厅、住建厅、水利厅等行业主管部门实施联合惩戒,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压缩不良企业生存空间,进一步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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