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1-22来源: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招标编号:ZKGSG-ZB-2017377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林芝市东久至巴松措公路工程(一期)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关于林芝市东久至巴松措公路工程(一期)概算的批复》(藏交发[2017]1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藏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交工检测及保险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林芝市东久至巴松措公路工程(一期)工程;
2.2项目建设规模:
2.2.1该项目位于巴宜区东久乡、工布江达县错高乡境内,起于林芝市国道318线K4129+200东久桥头处,止于结巴村南侧,路线全长99.156公里。项目分期实施,一期工程分为A、B两段,共计51.6公里,其中A段长39.7公里(K16+400-K56+100),B段长11.9公里(K62+900-K74+800);A标建安费约为140769051.22元,B标建安费约为27733534.41元。
2.2.2项目按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进行建设,路基宽度8.5米,一般路段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困难路段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2.3招标范围:一标段:本建设项目的交工质量检测,具体检测内容为路基、桥涵、排水、防护等工程的实体检测、外观检查;二标段:本建设项目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以及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2.4标段划分:
一标段 | 交工检测 |
二标段 | 保险 |
2.5服务工期:一标段:自进场检测至项目交工检测结束止(具体以合同为准);二标段:本项目全过程保险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本身或附属检测机构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通过省级(或自治区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核发的CMA计量认证且在有效期内;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必须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备选库中,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试验检测设备、履约信誉等方面符合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3.1.2 为保证检测工作的独立客观性,与本项目土建、监理等承包人具有关联关系的企业或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2013年1月以来独立完成过类似本项目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可在部级或省级网站查询,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网上不能查询的的业绩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1.4拟委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质检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本项目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服务项目的试验室主任或项目负责人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且未在其他项目任职。
3.1.5 拟委任本项目的试验检测工程师:需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且未在其他项目任职。
二标段: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的独立法人资格或经其授权的省级分公司,总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亿元;
3.1.2投标人须具有本地化成熟服务体系,须在西藏设有分公司,且具有类似本项目的承保理赔业绩;
3.1.3每家保险公司只能授权一个分支机构参加投标。不能同时授权给多家分公司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均被否决;
3.1.4近五年未因偿付能力不足受到监管部门的警告;
3.2 投标人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14、2015、2016年度,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审计单位审计的财务报表,且显示财务状况良好。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近十年(若投标单位自成立之日起不足十年,则投标单位以成立之日为查询起始时间即可,人员须查询近十年)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3.5投标人不得以其他形式或假借他人名义参与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1月 22 日至2018年1月 26 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2:30时,下午15: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一标)、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原件(一标)、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二标)、经办人(须为自有人员)身份证、本公告第3款所要求的证明材料和人员相关证明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第二代身份证须正反双面复印)一套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拉萨市城关区城关花园A区东7排2栋3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参考资料(如有)另行购买,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商报》、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www.ljfc88.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藏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纳金路城关花园A区东7排2栋3号
邮政编码:850000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891-6225166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