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2-28来源:
吉隆县城至热索桥公路整治改建工程路线起于吉隆县城,止于吉隆镇热索桥,全长94.286km。
《西藏日喀则地区吉隆县城至热索桥公路整治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由交通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编制完成,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于2011年3月以藏环审[2011]56号号文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工程于2012年5月3日正式开工,2014年5月20日完工,各环保设施同步竣工并,于2014年5月20日投入使用。
项目试运营期间受“4.25”地震影响对本项目造成一定破坏,导致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推迟。震后验收单位再次对现场进行了踏勘调研,并委托四川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对交通噪声和地表水环境进行了现状监测;同时在现场调查过程中,针对施工临时占地生态和景观恢复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了改进建议。
2017年12月24日-26日,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形成意见,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7.11.20),现将《西藏日喀则地区吉隆县城至热索桥公路整治改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形成的意见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