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1-03来源: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682号令),日喀则市交通运输局项目管理中心于2017年12月1日在日喀则市组织召开了“西藏日喀则地区中尼公路60道班至吉隆县城公路改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验收调查单位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日喀则市交通运输局项目管理中心、施工单位西藏珠穆朗玛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武汉中交路桥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并邀请了5名专家,会议成立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组,验收组成员名单如下:
与会专家和单位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建设情况、监理单位对环保监理执行情况的介绍,以及报告编制单位对调查报告的汇报,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西藏日喀则地区中尼公路60道班至吉隆县城公路改建工程在设计、施工和试运营期采取了较为有效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了大部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意见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和要求。工程建设对沿线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完整性影响较小,对珠峰自然保护区影响轻微;现有交通状况下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满足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项目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基本具备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结合验收组意见,验收工作组原则同意通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调查报告编制单位根据与会专家和单位代表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形成了本项目的验收调查报告最终版,并对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28日,为期30天。
公示期间,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或希望进一步查阅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全本内容,可直接与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交通运输局联系,联系人:文工,联系电话:13628928467。
附件:《西藏日喀则地区中尼公路60道班至吉隆县城公路改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