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1-17来源: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招标编号:XZZB-KH-20180108-JA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西藏自治区羊八井至大竹卡公路改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藏交发[2017]34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全额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藏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全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2.1.1本招标项目位于拉萨市和日喀则市,项目起于拉萨市当雄县羊八井镇,与国道109(K3803+700)相接,在羊八井下穿青藏铁路后,西南向拉萨市当雄县(格达乡)尼木县(麻江乡),在K93+529处过市界进入日喀则市,然后西南向经日喀则市南木林县芒热乡、达孜乡、奴马乡,止于日喀则市桑珠孜区联乡大竹卡大桥桥尾,与中尼公路国道318(K4820+320)相接,止点桩号K170+218.429,项目全长约170.216公里。
本招标项目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7.5米,路面宽度6.5米。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Ⅱ级(羊八井至格达乡段约29公里的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Ⅰ级) ,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标准技术》(JTG B01-2014)中的规定。
2.1.2计划工期:5个月,计划开工时间2018年3月。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即:
标段划分 | 主要工程内容 |
全一标段 | 混凝土护栏、波形梁护栏、各类交通标志、路面标线等安全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的全部安全设施内容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各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项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2013年1月以来独立完成过两项累计签约合同价在7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两项累计里程在150公里及以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三者缺一不可的复印件,若业绩信息可在省部级交通网站上查询,还需提供网站截图)。
3.3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应持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类),且担任过两项及以上公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此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若业绩信息可在省部级交通网站上查询,还需提供网站截图);
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应持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担任过两项及以上公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此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若业绩信息可在省部级交通网站上查询,还需提供网站截图);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近六个月的社保三险证明(工伤、养老、医疗)。
3.4提供企业近三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须财务状况良好,有履行本项目的能力);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备选人)近10年内(若投标单位自成立之日起不足十年,则投标单位以成立之日为查询起始时间即可,人员查询须查询近十年)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要求提供的人员和业绩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投入的人员和业绩一致,不得调整。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8日至2018年1月24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2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全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原件)、基本开户许可证和本公告第三款所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和人员的相关有效证件等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下同)并加盖公章一套(装订成册)至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拉萨市城关区哈达滨河花园西区五排16单元1-2)报名,逾期不报。
4.2安全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3000 元,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自身情况自行组织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呢:详见招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http://www.cebpubservice.com/)、《西藏商报》、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网址:http://www.ljfc88.com)同时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藏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哈达滨河花园西区五排16单元1-2
联系人:游先生
传真:0891-6162729
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