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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地区索县G317线(K1650+500)至江达乡公路改建工程6个专项评估标段及保险、交工检测招标公告

时间:2018-01-22来源: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招标编号:SXZXG-ZB-20180101

1、招标条件

那曲地区索县G317线(K1650+500)至江达乡公路改建工程6个专项评估及保险、交工检测已由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银行贷款,招标人为西藏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6个专项评估及保险、交工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位于那曲地区索县境内,分为一条主线和六条支线,其中主线长52.315公里,支线长17.932公里,路线全长70.247公里。主线起点K1+245位于索县荣布镇,终点K53+313位于索县江达乡;支线一:起点位于主线K11+210.27处,终点K4+146接西昌乡如囊村(2村);支线二:起点位于主线K9+067.58处,终点K0+855接西昌乡色昌卡村(6村);支线三:起点位于主线K11+700处,终点K1+185接西昌乡强根卡村(5村);支线四:起点位于主线K23+738处,终点K2+846接西昌乡索亚卡村;支线五:起点位于主线K34+910线,终点K2+962接江达乡达亥村;支线六:起点位于主线K38+760处,终点K5+938接江达乡赤秀村。

2.1.2项目主线K1+245—K15+375按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7.5米,K15+375至终点除部分保通路段外均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6.5米。支线按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进行建设,路基宽度4.5米,单车道,设置错车道;全线新建桥涵设计荷载公路—Ⅱ级。

2.1.3服务期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2.1招标范围

那曲地区索县G317线(K1650+500)至江达乡公路改建工程6个专项评估及保险、交工检测。

2.2.2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第一标段

那曲地区索县G317线(K1650+500)至江达乡公路改建工程

林地可研报告及批复

第二标段

那曲地区索县G317线(K1650+500)至江达乡公路改建工程

勘测定界

第三标段

那曲地区索县G317线(K1650+500)至江达乡公路改建工程

水保监测

第四标段

那曲地区索县G317线(K1650+500)至江达乡公路改建工程

环保监测

第五标段

那曲地区索县G317线(K1650+500)至江达乡公路改建工程

环保验收

第六标段

那曲地区索县G317线(K1650+500)至江达乡公路改建工程

水保验收

第七标段

那曲地区索县G317线(K1650+500)至江达乡公路改建工程

交工检测

第八标段

那曲地区索县G317线(K1650+500)至江达乡公路改建工程

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险

3、本次招标各标段资质、业绩、人员分别要求如下:

3.1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的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投标人具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为三证合一的,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等;

第一标段:林地可研报告及批复,投标人需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要求近五年(2013年1月以来) 独立完成过两项累计100公里及以上类似公路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报告企业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至少一项三级及以上类似公路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并提供项目开始至结束的业绩证明材料,参加本项目至少有5名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工作人员。

业绩要求: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标段:勘测定界,投标人需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要求近五年(2013年1月以来) 独立完成过两项及以上累计100公里及以上类似公路勘测定界企业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至少一项类似公路勘测定界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并提供由业主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参加本项目至少有5名具有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专职工作人员。

业绩要求: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标段:水保监测,投标人具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要求近五年(2013年1月以来) 独立完成过两项及以上累计100公里及以上类似公路水保监测企业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至少一项类似公路水保监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并提供由业主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参加本项目至少有5名具有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专职工作人员。

第四标段:环保监测,投标人需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保护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要求近五年(2013年1月以来) 独立完成过两项及以上累计100公里及以上类似公路环保监测企业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至少一项类似公路环保监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并提供由业主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参加本项目至少有5名具有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专职工作人员。

第五标段:环保验收,投标人须具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要求近五年(2013年1月至今) 独立完成过两项累计100公里及以上三级及以上的类似公路工程环保验收业绩。

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备选人)、技术负责人(及备选人)须具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担任过至少两项三级及以上类似公路工程环保验收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

第六标段:水保验收,投标人被省部级单位公布为水土保持的施工验收技术评估单位,要求近五年(2013年1月至今) 独立完成过两项累计100公里及以上三级及以上的类似公路工程水保验收业绩。

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备选人)、技术负责人(备选人)须具备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担任过至少一项三级及以上类似公路工程水保验收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

第七标段:交工检测,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本身或附属检测机构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通过省级(或自治区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核发的CMA计量认证且在有效期内;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试验检测设备、履约信誉等方面符合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拟委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人,需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质检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本项目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服务的试验室主任或项目负责人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且未在其他项目任职。

拟委任本项目的试验检测工程师:1人,需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质检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且未在其他项目任职。

现场试验检测员:3人,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员及以上证书。

为保证检测工作的独立客观性,与本项目土建、监理等承包人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投标人在2013年1月以来独立完成过类似本项目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可在部级或省级网站查询,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网上不能查询的业绩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人须为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备案的公路工程第三方质量鉴定检测机构。

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再接受同一项目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等任意一方的检测委托。

第八标段: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险,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的独立法人资格或经其授权的省级分公司,总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亿元;

投标人须具有本地化成熟服务体系,须在西藏设有分公司,且具有类似项目承保业绩;

每家保险公司只能授权一个分支机构参加投标。不能同时授权给多家分公司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均被否决;

近五年未因偿付能力不足受到监管部门的警告;

3.2以上所有人员需提供社保机构加盖公章的社保三险(养老、医疗、工伤)证明材料(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3.3投标人须同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4投标企业需提供近三年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3.5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人员和业绩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投入的人员和所附业绩一致,不得调整。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8每个投标人可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若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9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近10年内(若投标单位自成立之日起不足10年,则投标单位以成立之日为查询起始时间即可,人员查询须查询近10年)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0122日至20180126日,每日1000分至1230分,1530分至18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前往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浙商国际写字楼4层)由经办人持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彩色复印件(胶装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⑴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

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

⑶本公告第3款所要求的企业及人员相关证书、身份证原件、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

⑷本公告所要求的“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⑸本公告所要求的注册地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2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西藏商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www.ljfc88.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西藏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罗布林卡路4号

邮政编码:850000

人:李女士

话:0891-6621070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浙商国际写字楼4层

邮政编码:850000

人:冯女士

话:0891-6134888转8002、8005

2018年01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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