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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

时间:2016-01-15来源: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试行)

  1 总则
  1.1 为统一全区农村公路养护技术标准,指导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提高农村公路的使用功能和服务水平,制定本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西藏自治区管养范围内的农村公路,即县道、乡道、专用公路(含二类边防公路)以及村道。
  1.3 农村公路养护的基本要求
  1.3.1 经常保持农村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及时修复损坏部分,保障行车安全、舒适、通畅。
  1.3.2 采用科学的手段及正确的技术措施,提高养护工作质量,延长农村公路的使用年限。
  1.4 农村公路养护技术政策
  1.4.1 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做好预防工作,消除损毁因素,提高农村公路抗灾能力,特别要做好雨季前的预防养护工作,疏通排水设施,以减少水毁损失。
  1.4.2 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尽量选用当地天然材料,充分利用原有工程材料和设施,以降低养护成本。
  1.4.3 加强以路面养护为中心的全面养护,沥青(水泥)路面逐步推广和发展机械化养护。
  1.5 农村公路日常养护
  1.5.1 保养:对公路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日常保洁、疏通边沟、平整路面(肩)、桥涵等构造物的维护,使之经常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
  1.5.2 小修:对公路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经常性、预防性维护,修复其轻微损坏部分,使之经常保持完好状态。
  1.6农村公路养护的质量要求是:保持路面平整,横坡适度,边坡稳定,排水畅通,构造物完好。
  2 路基
  2.1 路基养护应通过对公路各部分的日常巡视和定期检查,发现病害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修复或加固,消除病害根源。其作业范围应包括以下内容:
  2.1.1 维修、加固路肩及边坡。
  2.1.2 疏通、改善排水设施。
  2.1.3 维护、修理防护构造物。
  2.1.4 清除塌方、积雪,处理塌陷,检查险情,防治水毁。
  2.1.5 观察和预防、处理翻浆等小型病害。
  2.2 路基养护工作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2.2.1 路基各部分经常保持完整,各部尺寸保持规定的标准要求,不损坏变形,经常保持完好状态。
  2.2.2 路肩无车辙、坑洼、隆起、沉陷、缺口等病害,横坡适度,边缘顺适,表面平整坚实、整洁,与路面接茬平顺。
  2.2.3 边坡稳定、坚固,坡度符合规定。
  2.2.4 边沟、排水沟、截水沟、跌水井、泄水槽等排水设施无淤塞、无杂物,纵坡符合要求,排水畅通,进出口维护完好,保证路基、路面及边沟内无积水。
  2.2.5 挡土墙、护坡等构造物等设施保持完好无损坏,泄水孔无堵塞。
  2.2.6 做好水毁、坍方等自然灾害的防治和抢修,尽力缩短阻车时间。
  2.3 路肩养护
  2.3.1 路肩应保持适当的横坡,硬路肩横坡与同类型路面横坡相同;土路肩或草皮路肩的横坡应比路面横坡大1-2%,以利于排水。当土路肩横坡过大时,用良好的砂性土填补并压实,横坡过小时应铲削整修至规定坡度。
  2.3.2 路肩应经常保持平整坚实。对车辙、坑槽、与路面产生错台以及堆积物形成的高路肩,必须及时整修或清除;对积水和淤泥及时排出和清除,并用与原路肩相同的土填平压实,硬路肩参照同类型路面的治理方法处理。
  2.3.3 路肩上严禁种植农作物和堆放任何杂物,桥头和平曲线内侧、陡坡路段不得堆料,备料台应设置在公路路肩以外。
  2.3.4 为减少路肩养护工作量,对路面过窄或交通量较大的路线,应尽量利用当地砂石或矿渣等材料,对路肩有计划地加固、硬化。
  2.3.5 路基边缘被流水冲缺、牲畜踩踏、车轮碾压造成松动、破损时,应及时修复。
  2.4 边坡养护
  2.4.1 经常观察路堑边坡的稳定情况,发现有危岩、浮石等应及时处理、清除,避免危及行车、行人安全和堵塞边沟,影响排水。
  2.4.2 土路堑边坡出现冲沟时,应及时用适宜的材料填塞捣实。如出现潜流涌水,可开沟隔断水源,将水引至路基以外。
  2.4.3 填土路堤边坡因雨水冲刷,易形成冲沟和缺口,应及时用粘结性良好的土修补拍实。
  2.4.4 沿溪路段路堤边坡冲刷较严重、堤脚易被掏空时,可采取抛石防护、石笼防护、护坡、挡墙等方式进行加固。
  2.5 排水设施
  2.5.1 排水设施应经常保持畅通,做到汛前检查和雨中、雨后巡查,如有冲刷、淤塞和损坏,应及时疏通、修理和加固。
  2.5.2 保持边沟畅通,及时清除淤塞和杂物,满足排水需要。当边沟纵坡不能满足排水需要时,应予调整,不能使水积聚在边沟内,影响路基稳定。
  2.6 挡土墙
  2.6.1 挡土墙应经常检查有无损坏,发现裂缝、断缝、倾斜、鼓肚、滑动、下沉或表面风化、泄水孔堵塞、墙后积水、周围地基错台、空隙等病害,并查明原因,观察其发展情况,采取相应的修理、加固等措施。
  2.6.2 挡土墙发生裂缝、断裂,并且已经停止发展,可将缝隙凿毛,清理碎渣和杂物,然后用水泥砂浆填塞。
  2.6.3 挡土墙发生倾斜、鼓肚、滑动、下沉及严重损坏时应及时报告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研究制定可靠的技术方案后采取加固措施。
  2.6.4 挡土墙的泄水孔应保持畅通。如有堵塞,应及时疏通,如无法疏通,应采取其他排水措施以防墙后积水,引起土压力增加或冻胀危及其安全。
  2.6.5 挡土墙表面出现风化剥落时,应将风化表层凿除,喷涂水泥砂浆保护层。当风化剥落严重时,应将风化部分拆除重建。
  2.7 软基处理
  将病害处路堤下软土全部挖出,换填强度较高、渗透性较好的砂砾石、碎石,并压实。
  2.8路基翻浆
  2.8.1 路基翻浆一般表现为弹簧(弹软)、裂缝、冒泥浆等现象,对翻浆路段的病害范围、一般发生时间、当地当时的气候变化、病害表面特征、路面结构、平时的养护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分析,做好记录存档工作。
  2.8.2 对于易发生翻浆的路段,应加强预防性养护,做好排水工作,保持路肩平整,边沟畅通,防止地表水渗入路基;冬季应及时清理积雪,防止冻融时软化路基引起翻浆。
  2.8.3 当路面经常出现潮湿斑点,发生龟裂、鼓包、车辙等现象时,表明路基已发软,翻浆已开始,应采取及时修补路面坑槽和路肩坑洼、在路肩上开挖横沟等养护措施,及时排除表面积水,防止翻浆加重。
  2.8.4 翻浆严重路段应将翻浆部分软土全部挖除,填入水稳定性较好的砂砾料并压实,然后重铺路面。
  3 路面
  3.1路面养护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3.1.1 定期清扫,及时清除杂物,以保持路面和环境的清洁。尤其在冬季应及时清除路面积雪以确保行车安全。
  3.1.2 经常保持路面平整完好,横坡顺适,路面不积水,具有足够的平整度、强度和抗滑性能。
  3.1.3 及时、经常对路面进行保养和修理,防止路面松散、裂缝、坑槽和拥包等各种病害的产生和发展,确保路面安全、舒适的行驶性能和耐久性。
  3.1.4 对路面出现的初期病害和局部损坏,应查明原因,选用符合规格要求的材料和相应的技术措施及时进行修复。
  3.1.5 若路面破损较严重,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相应的养护维修对策。
  3.2 路面养护应重视路面排水,路面排水设施应加强养护维修,保持良好的排水功能。路面应保持横坡适度,以利排水。
  3.3 各种路面养护通用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3.3.1 碎、砾石(粗集料)
  3.3.1.1 洁净无杂质,水泥混凝土路面和沥青路面用料如含有泥土杂质应予冲洗,含泥量不大于3%。
  3.3.1.2 压碎值不大于30%,严禁使用已风化的石料。
  3.3.1.3 采用形状接近立方体且多棱角的颗粒,扁平细长的颗粒含量不超过20%。
  3.3.1.4 碎、砾石的粒径规格及级配应符合现行有关公路路面施工规范的规定。
  3.3.2 砂(细集料):坚硬、洁净、无杂质,含泥量不大于5%。
  3.3.3 土:一般要求不含腐殖质,采用粘性较好的粘土。
  3.3.4 水:清洁,不含杂物、油污以及未被污染的水。
  3.3.5 工业废渣(含矿渣、粉煤灰、石灰渣、煤渣、石渣等):可直接作为砂石路面或基层的集料,其质量要求应符合现行施工规范的要求。
  3.4 沥青路面
  3.4.1 沥青路面应加强经常性、预防性小修保养,对局部的轻微的初始破损必须及时进行修理。通常把清扫保洁和处理泛油、拥包、裂缝、松散等病害作为保养作业;把修补坑槽、沉陷和处理波浪、啃边等病害作为小修作业。
  3.4.2 沥青路面的日常保养应符合下列要求:保持路面平整、横坡适度、线形顺直、路容整洁、排水良好;加强巡路检查,掌握路面情况,随时排除有损路面的不利因素,发现路面初期病害,应及早修理。
  3.4.3 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季节性保养应符合以下要求:春秋季做好路面裂缝的灌、封修理,并及时快速修补坑槽、松散和翻浆等病害;夏季应抓住高温期处理泛油、铲除拥包、波浪;冬季做好病害防治,做好防雪、防冰、防滑、疏阻、抢险及养路材料采备工作。
  3.4.4 路面有关病害的防治措施参照《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范》(JTJ073.2)的相关规定进行。
  3.5 水泥混凝土路面
  3.5.1 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的基本要求是做好预防性、经常性养护,通过经常性的巡查,及早发现病害,查明原因,采取适当维修措施,保持路面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
  3.5.2 水泥混凝土路面必须经常清除泥土和污物。如有个别小石块应随时扫除,以免因车辆碾压而破坏路表。在与其他不同种类路面连接处或平交道口,更应勤加清扫。
  3.5.3 水泥混凝土路面的保养重点在接缝处,应经常填充或铲除多余的填缝料,保持接缝完好,表面平顺,行车平稳。
  3.5.4 当路面表面出现局部性龟裂、剥落、磨光等破损时,可在路面板表面凿除破损到一定深度,而后在上面作薄层表面处治。
  3.5.5 水泥混凝土路面各类病害的养护对策参照《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养护技术规范》(JTJ073.1)的相关规定。
  3.6 砂石路面
  3.6.1 砂石路面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3.6.1.1 路面发生高低不平,应铲去凸出部分,并用同样的粒料补平低凹部分,碾压密实,使与原路面保持一致。
  3.6.1.2 局部路面被全部磨损,应清除磨损部分,重铺路面。
  3.6.1.3 路面因行车碾压而减薄,应加铺路面料。
  3.6.2 路面上发生坑槽和车辙后,为避免积水和扩大损坏范围,应按破坏面积大小和深浅程度采用与原路面料相同的材料及时修补。
  3.6.3 路面出现松散时,应将松动的材料扫集堆起,然后整平路面表层,洒水润湿,重铺路面料。
  3.6.4 路面出现波浪时,利用雨后或晴天洒水,用镐将高凸部分刮松、刮去,凹陷处拉毛整平,刮出的粒料如粘性不足,可增加适当粘土或筛去过多细料增加适量粗料铺平,及时碾压密实。
  3.6.5 路面翻浆时,可在路肩上每隔5米开挖横沟或加大加深边沟以利排水,同时挖出翻浆土重铺路面。
  4 桥梁
  4.1 为保证农村公路桥梁的正常使用,必须加强对现有桥梁构造物的养护、维修与加固,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的技术状况,延长其使用年限。
  4.2 桥梁养护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4.2.1 技术状况检查。
  4.2.2 桥梁构造物的安全防护。
  4.2.3 桥梁构造物的日常保养、维修与加固。
  4.3 桥梁养护应做到外观整洁、桥面铺装坚实平整、横坡适度、桥头连接顺适、排水畅通、结构完好无损、附属设施齐全完好。如有构件缺损,应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洪水期间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4.4 桥梁的经常检查,每季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4.4.1 桥面铺装是否平整,有无裂缝,局部坑槽、波浪、碎边。桥头有无跳车。
  4.4.2 桥面泄水管是否堵塞和破损。
  4.4.3 桥面是否清洁,有无杂物堆积、杂草蔓生。
  4.4.4 伸缩缝是否堵塞卡死,联结件有无松动、局部破损。
  4.4.5 人行道、缘石、栏杆、扶手和引道护柱(栏)有无撞坏、断裂、松动、错位、缺件、剥落、锈蚀等。
  4.4.6 翼墙(侧墙、耳墙)有无开裂、风化剥落和异常变形。
  4.4.7 锥坡、护坡有无局部塌陷。
  4.5 装配式钢架桥的养护工作包括下列内容:
  4.5.1 保持铆钉、螺栓接合和焊接处于正常状态,对有损伤裂缝的杆件和铆钉、螺栓等应经常观察其发展状况,标上颜色记号,作出记录,视情予以更换。
  4.5.2 经常清除节点和缝隙局部的积水,保持清洁干燥。
  4.5.3 经常对各部件结合点的销子、螺栓、横梁夹具、抗风拉杆进行检查。如有松动和破损,应及时拧紧和修补更换;销子周围应勤涂油脂,防止雨水进入销孔缝隙;外露的螺栓丝和扣亦应涂油,防止锈蚀。
  4.5.4 木桥面板如有破裂、腐蚀、弯曲和不平整现象,应及时抽换。
  4.5.5 因行车震动,销子和销孔间相互磨耗,使桥梁中部逐渐下垂,宜在销孔处加注少量润滑油以减轻磨损。如桥梁下垂度显著增加,表明销子和销孔有损坏或上下弦强度不足,应停止交通进行检查修理或更换。
  5 涵洞及过水路面
  5.1 涵洞养护的要求:涵顶保持平整,不跳车。水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顺畅地通过涵洞,排到适当的地点,保证涵洞、涵身、涵底、进出水口、急流槽、护坡和填土的完好、清洁、不漏水。
  5.2 涵洞应定期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内容包括:
  5.2.1 涵洞的位置是否恰当、孔径是否足够,洞内有无淤塞、冲刷。
  5.2.2 涵洞有无开裂,填土有无沉陷,涵底涵墙有无漏水,八字墙是否完整。
  5.2.3 进水口是否堵塞,有无淤积,洞口铺砌有无冲刷、脱落。
  5.2.4 涵洞内有无积水、积雪,洞身有无冻裂。
  5.3 涵底和涵墙出现渗漏水,对涵洞本身和路基的危害都很大,应查明原因,分别采取下列方法处治:
  5.3.1 疏整水道,使洞口铺砌与上下游水槽坡道平齐顺适。
  5.3.2 保持涵底底面平顺,并有适当纵坡。
  5.3.3 用水泥砂浆铺底和涵墙勾缝。
  5.4 洞口和洞内如有积雪应尽快清除至路基边沟以外。
  5.5 过水路面在行车和洪水作用下易遭破坏,应特别重视经常养护,应达到下列要求:
  5.5.1 及时清除淤泥和漂浮杂物,经常保持路面整洁顺适。
  5.5.2 冬季应及时清除路面积雪和冰层,并铺洒防滑材料。
  5.6 倒虹吸:应经常清理沉沙池,以防淤堵。一旦堵塞,应及时清理疏通。
  5.7 各类桥涵、构造物出现重大结构问题,应记录在案,及时报请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研究制定技术方案后采取治理措施。
  6 沿线设施
  6.1 农村公路沿线设施主要包括交通安全设施和公路交通标志,应巡回检查与定期检查,经常保持完整、齐全和处于良好状态。对损坏、变形和油漆脱落、退色的设施,应采取养护与修理相结合的措施,及时修理和更换损坏部分。
  6.2 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主要包括:护栏、示警柱和道口标柱等。
  6.3 农村公路交通标志主要包括:指示标志、指路标志等。
  7 水毁预防和抢险保通
  7.1 农村公路的水毁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针对当地的水文气候条件、季节特点、公路状况,分析掌握路段、桥涵的抗灾害能力,制定必要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抢修预案。对水毁、冰封、雪阻易发路段,应事先储备必要的材料和机械设备,一旦发生毁阻,应及时组织抢修,尽快恢复通车。
  7.2 为防止或减轻雨水和洪水对公路的危害,在雨季和洪水来临之前应进行下列水毁预防工作:
  7.2.1 清理各种排水系统。
  7.2.2 修理、加固、改善各类构造物。
  7.2.3 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大量漂流物急剧下冲。
  7.3 做好冬季农村公路的防滑、扫雪、除冰工作,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7.4 遭遇小型水(雪)毁,应尽快排除。
  7.5 遭遇小型以上水(雪)毁,公路严重损坏危及行车安全时应设立警告及禁行标志,及时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组织力量抢险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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