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1-15来源: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一)承担厅机关国有资产的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承担厅机关公务用车的调配、维修和管理等工作。
(二)承担厅机关公务接待工作;负责门卫、办公楼值班;承担厅各种会议的后勤服务和保障工作。
(三)承担厅机关会议中心、办公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安全保卫等工作;承担厅机关周转房、公共设施的建设、维修和管理等工作;负责厅机关职工食堂服务管理工作。
(四)负责厅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和配发工作;承担厅机关报刊、杂志的征订和分发工作。
(五)承担厅机关干部职工户籍服务管理;负责厅机关门面房、院内出租房及流动人员的治安和管理工作。
(六)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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