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1-15来源: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一)承担公路、水路行业财务、会计、国有资本金、厅管专项资金、收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的拟定工作,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公路、水路行业有关投融资政策的拟定工作。
(三)承担国家、自治区投入公路、水路基础设施和厅机关、所属单位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厅机关和所属单位部门预算、决算编报及监督;承担厅机关财务管理;指导所属单位财务管理。
(五)承担有关政府采购、外汇、信贷等财务管理工作。
(六)负责监督厅系统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
(七)参与厅重大经济政策的研究;组织拟订相关调控政策。
(八)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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