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1-15来源: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一)指导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工会及职代会工作。
(二)负责提出厅系统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组织、协调厅系统就业再就业工作;负责厂务公开和职工维权工作。
(四)负责职工队伍和交通运输行业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劳动竞赛、职工文体活动。负责劳动模范和集体的推荐、评选和宣传工作。
(五)负责厅系统妇女和计划生育工作。
(六)负责组织厅系统慰问活动;负责制定厅机关职工疗养计划。
(七)承担厅工会财务管理工作和所属单位内部工会经费审计工作;负责厅机关门面房的管理工作。
(八)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